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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福利彩票投注站 负责人变更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9-06-19

第一条 根据《广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关于修订<广东省福利彩票投注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彩发〔20197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福利彩票市场管理,稳定福利彩票销售渠道,有效解决我市福利彩票投注站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经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入研究,根据省福彩中心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揭阳市福利彩票代销者。

第三条 投注站负责人变更应坚持自愿公正,受让双方协商一致,双方不得从中获取不当利益的原则。

第四条 投注站负责人变更条件

(一)代销者为自然人的

1、受让人为揭阳市内常住户口,年满18周岁且少于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高中以上学历的个人;

2、受让人必须具有投注站场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得使用临时搭建的房屋、铁皮屋及租赁拆迁屋等作为投注站专用场所,实际经营福利彩票面积原则上不得小于10平方米;

3、受让人有从事代销福利彩票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4、受让人必须提交所申请站点的申请书;

5、受让人必须明确投注站的经营方式为专营福利彩票;

6、受让人必须直接参与投注站经营管理,必须有销售福利彩票的专职人员;

7、与现有福利彩票投注站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城市(含县城)原则上不能小于500米;发达地区的乡镇,依照城市标准设立投注站,欠发达地区的乡镇、村,可依据人口的密度和经济发展状况设立投注站。

8、店面租赁合同不少于2年或自有铺位优先。

(二)代销者为法人变更负责人的

代销者为法人的,其投注站负责人可以更换,但需以法人名义向市福彩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法人名称不得更换。

(三)特定条件变更的

特定条件是指投注站负责人与拟受让人之间仅限于父子、父女、母子、母女以及夫妻关系,且拟受让人应符合变更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 投注站负责人变更程序

按照先撤销后设立的原则,在与投注站原负责人解除代销合同办理完毕销售终止手续后,再审核办理受让人代销申请。

(一)市福彩中心与投注站原负责人解除《广东省福利彩票代销合同》(以下简称代销合同),退还保证金,完结销售终止手续。

(二)接受申请

1.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投注站原负责人和受让人向市福彩中心提出申请,提交双方协商一致的投注站受让协议。受让人填写《中国福利彩票代销申请书》,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受让投注站的房屋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金融机构出具的资金证明;

2.申请人为法人的,以法人名义向市福彩中心提出更换负责人书面申请,提供负责人签字的负责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年检合格证明的原件及法人盖章的复印件;拟更换负责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3、特定条件的变更的,投注站负责人向市福彩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因代销者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由符合特定条件的拟受让人向市福彩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上述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需提交证明材料种类:父母子女关系的,应提交投注站负责人与拟受让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或子女的出生证明;夫妻关系的,提交投注站负责人与拟受让人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若上述材料不能证明其对应的亲属关系或申请人不能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的,则应公安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上述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三)市福彩中心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受让投注站的场所进行实地考察,对满足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的,市福彩中心批准投注站负责人变更。

(四)代销者为自然人的,受让人及投注站满足条件后,市福彩中心与受让人签订代销合同,市福彩中心与投注站原负责人签订的代销合同委托期限截止时间不变。经批准更换投注站负责人并签订代销合同的个人称为代销者。

代销者为法人的,拟更换的负责人及投注站满足条件后,市福彩中心与法人签订代销合同(拟更换的负责人签名、法人盖章),市福彩中心与投注站原负责人或法人签订的代销合同委托期限截止时间不变。经批准更换投注站负责人的法人并签订代销合同的法人称为代销者。

(五)代销者足额缴纳保证金。

(六)在签订代销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按福彩形象店投注站建设要求完成投注站的装修装饰,由市福彩中心进行验收。

(七)销售人员取得销售福利彩票上岗资格证后,市福彩中心为其配发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统一监制的中国福利彩票代销证,发放福利彩票专用销售设备,经省福彩中心备案注册后,准予其销售福利彩票。

 第六条 揭阳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根据《广东省福利彩票投注站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报广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备案。

第七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揭阳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1961日起执行。